校企合作处在第二执行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对外合作及实习就业管理工作。
一、对外合作工作职责
(一)校企合作
1、负责与各类企业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学生实习、就业渠道的畅通。
2、策划和组织学生实习及就业项目,包括新型学徒制、订单班、冠名班等,以满足企业的定制化人才需求。
3、定期与企业沟通,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变化,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参考。
(二)校校合作
1、与国内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教育教学交流、资源共享等活动。
2、促进学生交流、学术研讨,推动双方教育教学的共同进步。
(三)与行业协会及社会培训机构合作
1、与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获取行业最新动态,为教育教学改革提供行业指导。
2、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认证工作,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
(四)职业技能鉴定与上岗证培训
1、组织并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学生获得与所学专业相符的职业技能证书。
2、开展上岗证培训项目,帮助学生顺利适应岗位需求,提高就业率。
(五)国际合作
1、拓展国际合作渠道,与国外高校、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2、策划和组织国际交流项目,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二、实习就业工作职责
(一)实习管理
1、制定并完善实习就业管理办法,明确实习就业工作的流程和标准。
2、组织并管理学生的跟岗实习(工学交替)和就业顶岗实习,确保实习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3、监督并检查各学院实习就业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实习就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负责“实习基地”建设。
(二)就业服务
1、拓展就业渠道,与企业、协会、就业管理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2、提供优质岗位推荐服务,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3、定期举办校园招聘会,邀请企业进校招聘,为学生和企业搭建交流平台。
4、跟进学生的就业情况,提供必要的就业指导和支持。
(三)总结与评估
1、定期对实习就业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实习就业工作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2、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下一阶段的实习就业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三、共性职责
1、按时保质完成职责内的一切工作。
2、按时保质完成领导安排的一切工作。
3、对分管和职责范围内的一切工作负完全责任。
4、因本处室的工作给学校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处室负责。
通过以上工作职责的落实和执行,校企合作处将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的实习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平台,同时推动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